2020-01-20 09:53:42 文章来源:未知
2019潍坊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批考察体检通知
2019潍坊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批考察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要求,现将2019年潍坊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第三批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潍坊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1月22日(周三)上午7:30前
体检集合地点:潍坊市中医院放疗中心三楼会议室(院校街与潍州路交叉口路东北角)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补充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未提交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证明及其它材料)、体检费用(现金350元),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生在体检期间要随时关注潍坊市卫健委及潍坊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同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中途因个人原因中断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录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考生有造假行为或隐瞒行为的,查实后医院有权取消考生应聘或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确保填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影响考察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为准。
联系电话:8089026。
2020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weifang.gov.cn/XXGK/RSXX/202001/t20200120_55567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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