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16:12:49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服务待遇说明
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服务待遇说明
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三)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每人报销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其他
1、此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优才计划”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咨询电话:0537-69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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