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16:15:1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须知
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须知
1、“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公告》中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
2、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能否报名?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报名的,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名?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名。
5、如何界定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名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7、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
8、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具体请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随后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中需要提供的纸质版免冠证件照须同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9、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本须知内容、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引才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按照“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格式填写,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格式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并填写到至今。
1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如何处理?
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报名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报名人员考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2、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537-69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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