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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激发园区工作活力,根据《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关于推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济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二、选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选聘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40名。其中:
1.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4名;
2.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4名;
3.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4名;
4. 科技创新局副局长3名;
5. 财政金融局副局长3名;
6.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4名;
7.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4名;
8. 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4名;
9. 投资促进局副局长3名;
10.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4名;
11.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3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
2. 一般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 (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济宁高新区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人员,现任市管企业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人员,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现任部门内设机构正职以上职务的人员,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的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要求
1.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熟悉政策研究、对外宣传、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法制、群团建设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2.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中共党员,熟悉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3.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项目服务工作,具备国际商务、经贸、经济统计、产业规划等领域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服务企业发展能力。
4. 科技创新局副局长:熟悉科技项目、创新创业、孵化器运营管理等工作,了解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有良好的科技统筹发展能力。
5. 财政金融局副局长:熟悉财政预算、结算、国资监管以及金融、投融资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具备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工作知识,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熟悉规划建设或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了解规划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通管理业务流程,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或交通运输管理能力。
7.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熟悉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业务,了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业务流程。
8. 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熟悉行政执法或应急管理工作,了解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有关政策规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9. 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熟悉招商引资工作,了解高端装备、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情况,有较为丰富的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熟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了解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民政、社区管理等相关政策,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1.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熟悉产学研合作、项目孵化、平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对外合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上述岗位要求中,同一岗位需要具备的业务素养有不同领域方向的,须熟悉或了解1个方向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存在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 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9:00—2020年5月12日16: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nhn.gov.cn/
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报名入口,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附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岗位报名比例超过1:3的,采用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人员;岗位报名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环节。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
对于拟进入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范围的人员,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原则,开展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工作(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面试答辩评分占总分的50%,岗位适应度评价评分占总分的50%。
六、考 察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济宁高新区党工委派出考察组,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对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总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 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 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身份、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九、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7—3255679
咨询电话:0537—325526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jnhn.gov.cn/art/2020/5/7/art_23984_2491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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