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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内设科室正副职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激发园区工作活力,按照《关于推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济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内设科室正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及代管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选聘管委会工作机构内设科室正副职20名。其中:
1. 党政办公室内设科室正职1名,副职1名;
2. 人力资源部内设科室副职1名;
3. 经济发展局内设科室副职2名;
4. 科技创新局内设科室正职1名,副职2名;
5.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内设科室副职2名;
6.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副职2名;
7. 投资促进局内设科室正职1名,副职1名;
8.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内设科室副职2名;
9.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内设科室正职2名,副职1名;
10.纪工委监工委内设科室副职1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内设科室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内设科室副职人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内设科室正职人选:现任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人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的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内设科室副职人选: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满4年的人员。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要求
1. 党政办公室:信息技术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网络安全方面工作经验。
2、人力资源部:中共党员,有3年以上党建或人才方面工作经验。
3. 经济发展局:经济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经济、商务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4. 科技创新局:统计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科技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5.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筑类、土木工程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建设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6.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3年以上市场秩序监管、电子政务方面工作经验。
7. 投资促进局:有3年以上招商引资、商务方面工作经验。
8.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预防医学、给水排水工程、水利等相关专业或有3年以上疾控、城乡水务方面工作经验。
9.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有3年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方面工作经验。
10. 纪工委监工委:中共党员,有3年以上纪检监察方面工作经验。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 曾受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 存在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2020年6月12日16: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nhn.gov.cn/
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报名入口,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附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比例超过1:3,采用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报名比例达不到1:3,该岗位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环节。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
对于拟进入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范围的人员,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原则,开展面试答辩和岗位适应度评价工作(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面试答辩评分占总分的50%,岗位适应度评价评分占总分的50%。
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
总分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济宁高新区党工委派出考察组,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岗位适应度评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身份、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九、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7—3255679
咨询电话:0537—325526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6月4日
转载:http://www.jnhn.gov.cn/art/2020/6/4/art_23984_2537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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