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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范围和条件

2020-10-15 11:30:15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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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主要引进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10月17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县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规定:“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报考我县教育系统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泗水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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