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 20:24:27 文章来源: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公布2020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2020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3-初级-内科医师31.25分,4-初级-内科医师37.55分,5-初级-内科医师28.87分,6-初级-精神科医师26.57分,7-初级-精神科医师27.00分,9-初级-康复技师30.45分,10-初级-康复技师52.00分,11-初级-康复技师24.33分,13-初级-B超医师37.93分,16-初级-CT诊断医师55.11分,17-初级-护理44.02分,19-初级-会计38.11分,21-初级-计算机工程师34.25分,22-初级-营养师47.00分。
二、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原则:1、高级岗位的面试人选按报名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2、初级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2020年11月11日- 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见简章),到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五路与宁波路交汇处西南角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
附1:2020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附2:2020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高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11月3日
来源:http://www.zzsley.com/yygg/1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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