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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后来居上的实施意见》(菏发〔2019〕25号)《鄄城县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案》(鄄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副职及工作人员岗位实施选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鄄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体系统、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聘岗位
(一)综合管理部(挂党建工作部牌子)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4名;
(二)经济发展部(挂化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牌子)部长1名,副部长3名,工作人员5名;
(三)投资促进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四)企业发展服务部(挂户外休闲用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牌子)部长1名,副部长2名,工作人员4名;
(五)规划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
三、选聘要求
(一)资格条件
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群众基础,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开发区现有人员可全部参与选聘报名,其它人员选聘报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报名部门正职岗位的应是在职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
3.报名部门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应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岗位要求
1.综合管理部: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调研分析和综合文稿写作能力;熟悉党务、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工作,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公道正派,具备从事党务工作的基本条件。
2.经济发展部: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对产业发展有较好的认知,服务企业发展能力较强,熟悉我县化工产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经济工作经验。
3.投资促进部:熟悉招商引资工作,了解科技成果转化,有较强的统筹能力,服务意识强,对开发区主导产业有较为深刻的认识,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4.企业发展服务部:熟悉企业运行管理、项目落地程序,服务意识好,个人素质高,协调能力强。
5.规划部:熟悉土地资源管理、开发区规划等专业知识,有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政策敏感性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曾受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未满试用期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打印)。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人员收齐本单位报名材料后,于11月12日下午4时前到鄄城县经济开发区三楼会议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具有不得参加选聘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通过考试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面考察,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按照面试、考察各占50%的权重计算选聘人员得分,按照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综合个人德才表现、能力素质、任职经历和岗位需要等,提出初步人选报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任期三年。新选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试用期计入任期。
五、有关说明
(一)聘任人员薪酬按照鄄城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三)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任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鄄城县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案》鄄发〔2020〕1号文件和上级关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30-2404678
监督电话:0530-2421539
附件:
鄄城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7日
转载http://www.juancheng.gov.cn/art/2020/11/7/art_22338_9992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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