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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开选聘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22人)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岗位实施选聘上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牡丹区各园区、区直各单位、各镇街全额在编在岗人员(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聘岗位
1、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6名: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4名;
2、招商引资部工作人员4名: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
3、产业发展部工作人员4名: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
4、企业服务部工作人员4名: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
5、财务管理部工作人员4名: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
三、选聘要求
(一)资格条件
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群众基础,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
1、开发区现编制内人员年龄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区直单位、镇街在编在岗人员年龄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报名部门正职岗位的应是在职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
4、报名部门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应是在编在岗人员。
(二)岗位要求
1、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熟悉党务、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工作,政治素质好,具备从事党群工作的基本条件;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调研分析和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2、招商引资部工作人员:熟悉招商引资工作,了解科技成果转化,有较强的统筹能力,服务意识强,对开发区主导产业有较为深刻的认识,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3、产业发展部工作人员: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对产业发展有较好的认知,服务企业发展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经济工作经验。
4、企业服务部工作人员:熟悉土地资源管理、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等专业知识,熟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有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政策敏感性强。
5、财务管理部工作人员:有良好的业务素养,熟悉财税金融业务工作,了解财政税务方针政策,懂金融工作,有财税金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曾受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任用情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未满试用期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填写《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打印,附电子版)。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选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人员收齐本单位报名材料后,于11月18日(周三)下午4时前到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二楼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具有不得参加选聘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选聘
1、全面考察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面考察,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
2、面谈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谈组与选聘人员进行面谈,深层次了解选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3、确定人选
按照考察60%、面谈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选聘人员得分,综合个人德才表现、能力素质、任职经历和岗位需要等,并统筹安排服从调剂人员,提出初步人选报选聘领导小组研究。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聘期三年。
五、有关说明
(一)聘任的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薪酬按照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进入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档案接续管理,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三)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牡丹区纪委区监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0-6295668
举报电话:0530-6295666
菏泽牡丹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转载:http://www.mudan.gov.cn/art/2020/11/11/art_72679_10007920.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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