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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202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 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 竞争性选调公务员公告
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竞争性选调职位、选调计划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竞争性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拨打《职位表》中咨询电话向选调机关(单位)咨询相关事宜。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灯塔·烟台智慧党建
网址:http://www.ytdangjian.gov.cn
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竞争性选调公务员”专栏,进入202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分辨率114*156)。该照片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属于报考范围并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选调生定向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202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不得更改。本人在《推荐表》签字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县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扫描发送《推荐表》。报考人员报名后要尽快将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县级组织部门盖章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M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0日16:00上传。报考资格一经选调机关(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考秩序或者伪造证明及证件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选调机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调职位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人才紧缺职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报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2月28日14:00至12月3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详见职位表要求)的,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9:30。
四、业务水平测试
对专业要求较高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超过10:1的职位,面试前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1.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主要测试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政策理论以及报考者应具备的相应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1年1月9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在烟台市区设置,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月11日起至1月底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业务水平测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人才紧缺职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选。
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人才紧缺职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选调机关(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向选调机关(单位)提交《推荐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机关(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职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当天,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取消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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