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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范围和条件

2021-04-08 11:49:12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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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济宁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为全日制,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金乡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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