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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2021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1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4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威海职业学院网站通过2021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以及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上传的照片及材料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报名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同时需上传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4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在考察时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3)限2021年应届生报考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由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证书或聘用在相应岗位的佐证材料。
(6)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证明。
(7)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中小学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8)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9)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1年4月,应聘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0)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院系、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研究生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11)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1日11:00-4月25日16:00。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初审时间内补充提交,4月25日16:00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初级、中级岗位(除短缺人才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平台自动生成)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岗位计划表》中注明“免笔试”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环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政策法规、时政方针、职业教育等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组织协调、专业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其中面试方式为答辩+技能测试的,按答辩成绩占比4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的,按试讲成绩占比50%,技能测试占比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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