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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按照镇街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部分年轻科级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有关要求,以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选拔政治坚定、素质全面、能力突出、作风过硬、充满活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干部队伍保障。
二、选拔职位和数量
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6名。
三、选拔范围
昌乐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垂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职在编的国家正式干部。
四、报考资格条件
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含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3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5月31日),或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干部档案造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职务、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情节严重的;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情形。
五、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人选资格条件、德才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报告(正式文件,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 2份,内容包括推荐报名人选基本情况、主要特点、资格审查等情况),并填写《昌乐县公开选拔年轻科级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昌乐县公开选拔年轻科级干部报名汇总表》(各一式 2 份,附电子版),并提供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EG 格式)、《报考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一并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42房间)。
2、资格审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的报名材料和档案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昌乐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昌乐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5、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发展潜力等情况。考察根据干部工作实绩、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并充分结合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积分制考核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察成绩,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占90%、考察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每位考察对象的公开选拔总成绩。对考察对象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纪委监委、检察、卫健、信访等部门的意见,集中审核干部档案。发现有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因个人放弃、考察不合格或体检等原因,出现拟考选人数空缺时,按笔试、面试计算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研究任用。参考公开选拔总成绩,综合考虑有关人选一贯表现和发展潜力,择优提出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建议人选,最后一名公开选拔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建议人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取消其任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234202),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纪律要求,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昌乐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8853629001、6850126
电子邮箱:clxzzbUTF-8@wf.shandong.cn
昌乐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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