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08:47:02 文章来源:德州市公安局
2021年德州市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21年德州市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德州市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6月30日早7:30前到达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德州市公安局门前(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费用:男生每人407元(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每人431元),女生每人412元。
五、相关要求
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和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现场张贴的分组表按组别列队,关闭手机,交本组工作人员保管。
(二)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等材料。
(三)发放已注明编号的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四)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本组工作人员除外)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八)根据医院建议,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九)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招考单位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录用。
(十)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体检时,同时出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参加体检。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三)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的考生,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可按程序继续完成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四)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34-2292235。
德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8日
原文标题:2021年德州市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dzga.dezhou.gov.cn/n56198311/n56198347/c6355061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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