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11:43:22 文章来源:未知
2021年滨州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滨城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八)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滨城区外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卫健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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