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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2021-08-24 11:26:50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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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技能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任。

  (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六)医师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已注册的执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一致;2014年及以后专业型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除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护理应届毕业生若未拿到资格证,提供达到合格线的成绩单)。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及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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