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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烟台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竞争性选调范围
经费由烟台市县级财政负担的烟台市各区市及以下机关(单位)、昆嵛山保护区,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开发区、高新区法院、检察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区市分中心,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各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市直机关(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卫健系统等)在开发区、高新区的下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发区体育运动服务中心,开发区、福山区、莱山区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同时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要求;除选调生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满足5年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要求。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除选调岗位另有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干部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竞争性选调岗位、选调计划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拨打《岗位表》中咨询电话向选调机关咨询相关事宜。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7日16:00
报名网站:灯塔·烟台智慧党建
网址:http://www.ytdangjian.gov.cn
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专栏,进入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分辨率259*413,占用空间小于20K)。该照片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属于报考范围并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不得更改。本人在《推荐表》签字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扫描发送《推荐表》。报考人员报名后要尽快将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盖章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M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9月7日16:00上传。报名资格一经选调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证明及证件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选调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岗位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人才紧缺岗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报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6日14:00至9月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4:00至9月11日9:30。
四、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前,全部岗位均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业务水平测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时报考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附件3)。
1.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主要测试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政策理论以及报考者应具备的相应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在烟台市区设置,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2日14:00起至9月底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选调工作主管机关确定的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从达到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岗位计划。人才紧缺岗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向选调机关提交《推荐表》《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选调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会同选调机关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当天,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取消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均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存在影响正常履职问题的,不予聘用。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选调工作主管机关会同选调机关研究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对选调人选政治把关,把严格政审贯穿选调全过程。开展意识形态评价、个人家风考察,考准考实人选政治表现;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全面了解人选社会关系,对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从严把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意识形态评价、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重点审核年龄、学历、经历和入党、入团、入伍、招工等情况,凡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予考察通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参加选调人员提出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经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区市组织人社部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选调机关报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递补。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确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选调机关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http://www.ytdangjian.gov.cn)和拟聘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选调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放弃的,一般不再递补。对在选调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终止竞争性选调程序。
八、其他
1.在本次竞争性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本次竞争性选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调机关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5-6250819
选调机关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网站、选调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灯塔·烟台智慧党建”(http://www.ytdangjian.gov.cn)
附件:1.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tdangjian.gov.cn/system/2021/09/01/010642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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