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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金乡县卫生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含备案制)范围和条件

2021-10-18 11:42:40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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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金乡县卫生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含备案制)范围和条件

  2021年济宁金乡县卫生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含备案制)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1年住培合格的应聘人员,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同时应符合岗位条件中的其他要求;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金乡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0月18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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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编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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