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5 11:33:07 文章来源:未知
2021年临沂兰陵县青年人才医疗卫生岗位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1976年1月1日以后出。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保、有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录信息的;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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