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8 11:47:15 文章来源:未知
报考2022军队文职,了解考情考务开始
军队文职考情考务
1.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军队文职人员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年份 | 公告时间 | 报名时间 | 报名资格初审 | 准考证打印 | 笔试时间 | 面试/体检 |
2018 | 7月10日 | 7月12-22日 | 7月12日-22日 | 8月6-26日 | 8月26日 | 10月18日起 |
2019 | 3月12日 | 3月13-20日 | 3月13-20日 | 4月10-27日 | 4月28日 | 7月5日起 |
2020 | 6月15日 | 7月1-10日 | 7月12日 | 8月12-23日 | 8月23日 | 10月26日起 |
2021 | 4月3日 | 4月7-13日 | 4月15日 | 5月13-23日 | 5月23日 | 7-8月 |
2.全军统一考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主要考核哪些方面?
全军统一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3.全军统一考试大纲包括哪些科目,如何获取?
全军统一考试大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区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按各专业领域和学科门类设置。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个专业报考人员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下载考试大纲。
对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没有覆盖的小语种和少数民族语言专业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按照相应语种语言本科教育教学大纲命题。
4.如何选择全军统一考试地点?
全军统一考试地点由报考人员在系统提供的考试城市中自行选择,准考证上将予以标明。
5.全军统一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6.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
7.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面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一般采取现场答辩、授课试讲、器械操作、能力测验等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左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8.报考人员如何获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9.全军统一考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如何计算?
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0.如何确定预选对象,怎么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确定预选对象后,将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
11.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由谁组织,主要考察什么?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12.如何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
13.拟录用对象如何公示?
拟录用对象名单经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军地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14.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预选对象或者拟录用对象资格的,用人单位能否递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预选对象或者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合格的对象中递补,并按规定进行政审考察、体格检查和网上公示。
15.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有哪些规定,试用期多长?
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博士招考岗位和其他招考岗位新录用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分别从2020年9月1日、12月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
16.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须通过哪些培训和考核?
进行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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