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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2022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2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8人)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0.44.232.26/zp.html#/。
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变更应聘岗位,重新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系统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①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身份证正反面)。
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3),并在考察阶段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且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得时间须为2022年8月31日前。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附件4),或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扫描件。
⑥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
⑧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大学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⑨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月12日9:00-4月20日16:00。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发布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情况、考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uzz.edu.cn),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自行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中共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
⑦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⑧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知识和党建管理工作相关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每个岗位的面试成绩在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集中 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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