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3 16:20:33 文章来源:未知
2022年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91人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2022年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2年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1人)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29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30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30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5—75k),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0533-4110144)咨询。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6月30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3、网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通过初审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6月29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bsrsjgwyb@zb.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3-4110144)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情况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应于7月13日9:00—16日9:3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和免笔试岗位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照规定的入围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入围比例一般以附件1“面试比例”为准。不满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可免面试考务费。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1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2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3、A4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A1、A2类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A3、A4类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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