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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安招警每日一练(2022.7.26)
1. 司法程序的启动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诉请为前提,这体现我国司法的:
A.独立性
B.普遍性
C.被动性
D.交流性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实施知识。
第二步,我国司法的特征包括:(1)独立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被动性:司法程序的启动以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的诉请为前提。(3)交涉性:各方参与,相互论辩。司法者所做的裁判,必须是在受判决直接影响的有关各方参与下,通过提出证据并进行理性说服和辩论,并以此为基础作出。(4)终局性: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终局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诉讼活动即告终结,也是终局性的体现。(5)普遍性: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AB项排除,C项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D项:我国司法的特征不包括交流性。D项排除。
2.根据我国宪法,下面选项中不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是:
A.普通工人沈某和副市长赵某都有在公共场合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
B.刚满18周岁的大学生李某第一次在区人大换届选举中投出自己的一票
C.市民王某不满法院对自己侄子抢劫一案的审判结果,召集一众亲人在法院周围抗议
D.中学教师钟某热爱文学,长期写作,并出版了自己的两部诗集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市民王某不满法院对自己侄子抢劫一案的审判结果,可由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通过上诉的方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又根据本法第七条第一款,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王某召集一众亲人在法院周围抗议,影响社会秩序,不属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知,普通工人沈某和副市长赵某都有在公共场合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A项正确,排除。
B项: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知,满18周岁的大学生李某在区人大换届选举中投出自己的一票是行使其选举权。B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知,钟某热爱文学,出版了自己的两部诗集,体现了出版自由。D项正确,排除。
3.杨某驾车撞亡一行人后逃离现场,迫于压力,第二天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杨某的行为:
A.不构成自首,因其事后逃逸
B.不构成自首,因自动投案是法定义务
C.不构成自首,因其投案是迫于压力,而非源于内心悔悟
D.构成自首,因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题干中,虽然杨某迫于压力,但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4.下面作者与诗词对应不一致的是:
A.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纳兰性德
B.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岑参
C.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D.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贺知章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出自宋代词人柳永的《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意思是:我日渐消瘦也不觉得懊悔,为了你我情愿一身憔悴。柳永是北宋词人,婉约派代表人物。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清朝初年词人,大学士明珠长子。代表作《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长相思·山一程》《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出自唐朝诗人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意思是:仿佛一夜之间春风吹来,树上有如梨花竞相开放。岑参是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边塞诗尤多佳作。B项正确,排除。
C项:“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出自宋代学者朱熹的《观书有感》,意思是:要问为什么那方塘的水会这样清澈呢?是因为有那永不枯竭的源头为它源源不断地输送活水啊。朱熹是南宋时期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C项正确,排除。
D项:“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出自唐代诗人贺知章的《回乡偶书二首·其一》,意思是:我年少时离开家乡,到迟暮之年才回来。我的乡音虽未改变,鬓角的毛发却已斑白。贺知章是唐代诗人、书法家。与张若虚、张旭、包融并称“吴中四士”;与李白、李适之等谓“饮中八仙”。其诗文以《咏柳》《回乡偶书》等脍炙人口,千古传诵。D项正确,排除。
5.下列生物常识中,正确的是:
A.糖类是生物体生命活动中的主要能源物质
B.植物蛋白比动物蛋白更容易被人类消化吸收
C.克隆技术是利用生物技术由无性生殖产生与原个体有完全相同基因的后代过程
D.细胞是一切生命体的基本单位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知识。
第二步,糖类是自然界中广泛分布的一类重要的有机化合物。日常食用的蔗糖、粮食中的淀粉、植物体中的纤维素、人体血液中的葡萄糖等均属糖类。糖类在生命活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一切生命体维持生命活动所需能量的主要来源,是人体最主要的能源物质。植物中最重要的糖是淀粉和纤维素,动物细胞中最重要的多糖是糖原。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蛋白质可分为植物蛋白和动物蛋白。动物蛋白质主要来源于禽、畜、鱼类和昆虫等的肉、蛋、奶,其蛋白质构成以酪蛋白为主,约78~85%,能被成人较好地吸收与利用。植物蛋白虽然取材来源广泛,但其蛋白的种类和相对数量与人体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其消化、吸收要比动物蛋白差。B项错误,排除。
C项:克隆一个生物体意味着创造一个与原先的生物体具有完全一样的遗传信息的新生物体。在现代生物学背景下,克隆通常是指体细胞核移植。体细胞核移植就是把本体的细胞核移动到去核卵细胞中,发育成个体的话,这个个体与原来的本体还会因为去核卵细胞的线粒体DNA而在基因上存在差异。“有完全相同基因”表述错误。C项错误,排除。
D项:细胞是生物体基本的结构和功能单位。细胞不是一切生命体的基本单位。病毒就是一种非细胞生命形态,它由一个核酸长链和蛋白质外壳构成,病毒没有自己的代谢机构,没有酶系统。因此病毒离开了宿主细胞,就成了没有任何生命活动、也不能独立自我繁殖的化学物质。D项错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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