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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2022年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2年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0人)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9:00-8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23日11:00-8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jnjsxy.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学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8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学院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23日11:00-8月26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电话:0537—2346964)。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8月23日11:00-8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学院提交身份证、《济宁市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交学生干部聘书或《学生干部证明信》(附件5),具体要求见《济宁市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学年及以上;(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学院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笔试时间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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