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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人报名入口

2022-12-11 18:06:30 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微信交流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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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8人)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dec.edu.cn/)、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12月20日16:00

  应聘者注册并登录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rszp.qdec.edu.cn)进行线上统一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兼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2月20日16:00后,系统内尚未提交审核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者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高中以上各个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获取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海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本人签名的《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盖章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⑤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并作出个人承诺者,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无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无需提供),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⑥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政治面貌要求、学生干部经历要求、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年限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

  2.报名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收到招聘报名系统站内通知提醒缴费,请及时登录查看。

  对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岗位取消、核减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21日16:00,逾期尚未缴费者不予补缴。参加考试未通过或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费用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2年12月2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grenshi@qdec.edu.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022年12月21日16:00前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现场资格审查

  岗位1——岗位13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岗位14——岗位23笔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现场需提交本人签名的《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点击下载)、《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本次招聘岗位1——岗位13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形式,岗位14——岗位23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形式。

  2.面试(岗位1——岗位13)

  报考岗位1——岗位13的应聘者,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各环节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面试总成绩。面试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统一公示。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3.笔试(岗位1——岗位23)

  笔试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及职业教育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者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5天内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笔试成绩。

  其中,报考岗位14——岗位23的应聘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面试(岗位14——岗位23)

  报考岗位14——岗位23的应聘者,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面试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笔试或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或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或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相关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进行加权核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加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院将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和聘用人员签订《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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