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教师资格证考试 > 招考信息 > 普通话测试 > 济宁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济宁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公告

2023-02-14 08:39:31 山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微信交流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网提供以下信息:济宁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公告, 更多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服务公告开展济宁市社会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山东华图(sdhuatu)微信公众号,招考答疑领资料请加群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备考群

扫码了解本土考情、领免费资料、咨询课程

山东各地市企业微信


  关于开展济宁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济宁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 3 个月以上)均可按普通话测试机构规定的测试时间,报名参加测试。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各市普通话测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除高校学生之外的人员的普通话测试工作。高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就近的测试点报名。

  二、测试安排

  1.报名方式:本次测试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

  3.缴费时间:2月20日----2月22日。

  4.测试时间:测试具体实施由县市区分别组织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三、网上报名具体流程

  1.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进行报名,首次登陆需要进行注册。

  2.操作步骤为:在线报名→选择考点→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

  3.选择测试站时,请点击“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点击“测试时间”,下方会显示不同的测试地址,请根据页面下方的测试地址、测试时间正确选择。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在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测试地点。

  4.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尺寸3.5×5.3厘米,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格式,1M以内。照片要求清晰、端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参照证件照标准)。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务必按照要求上传,以免因照片不合格影响证书申报和使用。

  5.“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无对应项的考生选择“社会其他人员”。“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6.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一栏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能够收到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此项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

  7.网站显示“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8.报名完成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上方的“报名查询”查看个人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个人信息可通过“修改/删除”按钮进行修改。

  9.考点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网上缴费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次50元。请考生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时间:2023年2月20日----2月22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测试。未按报名要求、不符合报名范围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3月1日至测试前,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入后在页面上方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准考证打印。

  六、现场测试

  1.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读多音节字词、朗读短文、命题说话。

  2.测试流程为:考生报到→候测→备测→测试→离场。

  3.考试需携带材料: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测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进行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发放,请测试合格的考生届时联系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证书,请考生及时关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证书领取公告。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不组织与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的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办授权的济宁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本次测试不限定报名数量。

  2.健康防护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应仔细阅读《济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见附件)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测试纪律。

  4.考生要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照片未上传或者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影响测试或者无法领取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请与市语办联系,联系电话:2317726。电子邮箱:jyjywb@ji.shandong.cn。

  附件:1.县市区网站及测试点地址

  2.济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附件1

  县市区网站及测试点地址

县市区 网站 测试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任城区 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教体局 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46/ 原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彭进才 0537—2882676
兖州区 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anzhou.gov.cn/ 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兖州九州中路96号) 郭中仕 0537—8927008
曲阜市 微信公众号“圣城雅言” 曲阜市明德学校 张泉淼 15163747566
泗水县 泗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shui.gov.cn/ 泗水县龙城初级中学 步祥森 0537—6761698
邹城市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6494/index.html 邹城市第一中学(山东省邹城市平阳东路1789号) 周玉冰 0537— 5212480
微山县 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 微山县东风路41号微山县实验小学 曹红磊 0537—3181665
鱼台县 鱼台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yutai.gov.cn/ 鱼台县滨湖中学 田素常 0537—6253272
金乡县 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jinxiang.gov.cn/ 金乡县职业中专北校区(原教师进修学校) 李亚龙 0537—8772182
嘉祥县 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xiang.gov.cn/ 嘉祥县实验小学呈祥街校区 岳萌 0537—7390851
汶上县 http://www.wenshang.gov.cn/col/col20127/index.html 汶上县第三高级中学 胡令波 0537—6551195
梁山县 梁山政府网网址http://www.liangshan.gov.cn/ 梁山县第二实验中学(梁山县新城区安民山路与水浒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张洪 18553768736

  附件2

  济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一、测试方式

  济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以口试的方式进行。口试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词(分值10分,限时3.5分钟)、读多音节字词(分值20分,限时2.5分钟)、朗读短文(分值30分,限时4分钟)、命题说话(分值40分,限时3分钟)。通过测试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

  二、测试流程

  1.报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报到。

  2.候测。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测室。

  3.备测。考生在备测室抽取测试试题,准备10分钟左右,不允许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4.测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到抽取的试题号对应机位参加测试。

  5.离场。考生测试完毕,等待本场次考生全部测试结束后,统一离开考场。

  三、测试要求及违纪处理规定

  考生应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及现场测试等工作,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作弊,取消本次测试成绩。

  1.携带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测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参加测试的;

  2.在测试过程中接触或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测试的;

  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测试秩序。取消本次测试成绩;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测试工作场所秩序、妨碍测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2.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测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3.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4.其他扰乱测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原文标题: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服务公告关于开展济宁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fwzx.jining.gov.cn/art/2023/2/14/art_32742_2708984.html

图书

更多>
(编辑:华图媛媛)

图书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微信

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