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 18:43:50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0人)
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6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8日16: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此次招聘与市属卫生类事业单位、其他区县公开招聘同步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月17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初审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使用扫码的方式。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残疾人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3月16日16:00前)将免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免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
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责任自负,超出规定时限后将不能改报,统一进行退费。
在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2日,分场次进行。应聘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3月29日-4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网站、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考生根据准考证标注的具体时间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科目相关专业知识,共分3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学,C-口腔医学。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核减后为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卫生类岗位面试采用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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