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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营市中医院“千名英才”选聘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复试)通知

2023-06-02 11:31:27 文章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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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名英才” 复试公告 】2023年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传染病医院、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千名英才”选聘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公告》总体工作安排及中医医生岗位初试结果,现将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时间及地点

  1.进入考核评价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附后)。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8日8:30-17:30

  3.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107号东营市中医院(胜利医院机关楼413房间)。

  4.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8日下午20:00前到资格审查地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现场签订选聘诚信承诺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的,也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2023年4月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的有效日期内的《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4)以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应聘的,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须出具招生部门相关证明;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辞职或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3)选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4)选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等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选聘岗位有规培证书要求的,应提供规培合格证明或规培证书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规培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公告》及附件执行。

  三、考核评价时间

  2023年6月9日上午8:00

  四、考核评价地点

  东营市技师学院西校区白云楼(东营区南一路与东六路交叉口西220米)。

  五、考核评价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核评价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评价。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

  2.考生集合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考核评价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候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互相交谈和大声喧哗,经工作人员反复劝阻无效的,取消考核评价资格。

  3.考生进入候试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考核评价。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试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考核评价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试室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未经许可不得出入候试室,出入洗手间需由工作人员和一名考生陪同。考核评价过程中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核评价室,违者取消考核评价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

  4.考生在规定的答题时间用完后,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考核评价结束。

  5.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向考官说明本人考核顺序号。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试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考核评价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考核评价结束后要立即离场,由引领员引领到休息室等侯,待本场次的考核评价全部结束宣布成绩签字后,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

  7.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有关考核评价信息将在东营市中医院网站上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遗漏重要信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546-8811475/8811526

  附件1: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1:同意应聘介绍信(1).docx

  附件:2023年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传染病医院、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千名英才” 选聘考核评价(复试)人员名单

  东营市中医院

  2023年6月1日

 

  原文标题:【“千名英才” 复试公告 】2023年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传染病医院、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千名英才”选聘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dyszyy.com.cn/?list_18/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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