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3 16:36:13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3人)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至6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bzjsxy.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至6月8日16:00
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至6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滨州市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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