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1:57:04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东营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卫生青年人才招聘24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东营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卫生青年人才招聘公告(24人)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16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4日11:00—6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县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卫生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6月18日16: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ljxwjjdjb@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5629562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卫生青年人才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近三年在公开招聘中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卫生青年人才应聘须知》(附件2)。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医疗类、检验类、中医类、护理类4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评价应试人员从事报考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适应能力及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职业能力。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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