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15:42:37 文章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泰安肥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肥城市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公益组织负责人、社区工作者、企业家等具有一定法律素质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除外。
二、选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2.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能够客观公正的进行监督,敢于依据职责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
4.年龄为25至60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能胜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1.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向市司法局反映发现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司法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映;
3.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应邀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4.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办理市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期和数量
1.拟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0-40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3年,可以连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2.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资格。
3.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市司法局为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肥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
表格填写完成后,电子版表格、身份证及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标题注明“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纸质版表格、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送至或邮寄至肥城市司法局。
七、审查和公示
市司法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送的监督员进行考察、审核,择优确定名单,并通过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司法局颁发聘书。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地 址:肥城市龙山西路4号肥城市司法局3012室
联 系 人:肥城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和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8-3255985
邮 箱:fcfzj@126.com
肥城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肥城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MD5:711062d57f057aa8288dce0e1d93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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