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08:32:10 文章来源:北海经济开发区
2023年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7人)
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72万元,是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主要业务为项目建设管理、公用事业运营和工程施工,重点做好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部分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着力打造区域一流综合性国有平台公司。为全面加强集团招才引智力度,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含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项目管理岗6人、数据统计岗1人,共7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岗位资格等详见《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有因违纪违规等被处分、开除、辞退或解聘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8:30 —7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bm3080006@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北海城市建设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④毕业证书扫描件;⑤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需提供WORD版、《报名信息统计表》提供Excel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请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名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企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9:30—7月26日18: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醒:为了防止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过程中因网络原因丢失,出现报考人员邮箱显示已发送成功,bm3080006@163.com邮箱却未接到报考邮件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26日18:00未接到邮箱回复的,立即拨打咨询电话0543-3150009联系审核人员。
(三)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按照邮箱回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试结束后,现场予以退还考务费,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 http://www.sdbh.gov.cn/的相关考试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用多元化的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展。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新入职员工须服从公司内部岗位或内设机构岗位的调剂分配。
咨询电话:0543-3150009 3080005 18706649001
监督电话:0543-3080006 19954330007
咨询时间:8:30—12:00 14:30—18:00 (工作日)
附件:
附件1: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3.7.18.xls.xls
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原文标题: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bh.gov.cn/art/2023/7/25/art_118450_10302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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