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17:16:12 文章来源:未知
准考证打印入口>>>2023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准考证打印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人)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8月1日9:00—8月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缴费成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镇(街道)卫生院招聘岗位未达到1:3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护理三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9:00—11:00,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准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选须按招聘单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有关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本次面试,由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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