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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泰安宁阳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20人)

2023-08-16 16:03:55 文章来源:宁阳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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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泰安宁阳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20人)

  为进一步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拟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宁阳县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企业家等人群中具有一定法律素质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除外。

  二、选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2.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开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3.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能够客观公正的进行监督,敢于依据职责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

  4.年龄为25至60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等,能胜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1.监督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向县司法局反映发现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法行政执法行为;

  2.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3.应邀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4.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成效;

  6.办理县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选聘数量及任职期限

  拟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人。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3年,可以连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资格。

  五、工作性质

  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县司法局为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六、选任程序

  1.县司法局在宁阳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2.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人选;

  3.县司法局对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出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选,由县司法局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

  七、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填写《宁阳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和承诺书(见附件)。电子版表格、承诺书身份证及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标题注明“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纸质版表格、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送至或邮寄至宁阳县司法局。

  地址:宁阳县海力大道民生大厦405室

  联系人:马丽丽 联系电话:0538-5655015

  邮箱:nyxfzb@ta.shandong.cn

  附件:附件1.宁阳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附件2.承诺书

  宁阳县司法局

  2023年8月16日

  原文标题:宁阳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宁阳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y.gov.cn/art/2023/8/16/art_171773_10333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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