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3 18:31:34 文章来源:青岛人力集团微信公众号
关于202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0人)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说明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10名,从事驾驶员等辅助性工作,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02
招聘条件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岗位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
1.年龄21周岁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
2.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3.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持证相应车辆(持有A类驾驶证人员优先录用)。
03
不得招聘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3.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与其他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或尚在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位工作情形的。
03
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经资格审查、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01
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5日
请下载填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连同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jcy83016027@163.com。
1、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
02
资格审查
经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诚信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技能测试和面试准考证。
03
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驾驶技术和处理应急状况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言谈仪表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
04
体检
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排名末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04
用工方式及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薪酬待遇每月5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和公积金待遇),年终考核奖金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实发数额;
3.招聘人员需遵守用工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和驾驶员管理规定,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05
有关说明
1.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等原因逾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通过电话予以通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请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录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06
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
0532-83016603、83016006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9:30-11:30 13:30-17:00
附件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KKCw_-ubYG5fM9RwhtXfA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2023年聊城市公安机关第三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35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