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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人)

2023-09-12 11:52:13 文章来源:薛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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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枣庄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人)

  为切实加强我区粮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国有粮食企业发展需求,拟向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3年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企业安排,有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专业能力、知识水平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符合招聘条件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6、具有枣庄市薛城区户籍(拥有薛城区陶庄镇、邹坞镇、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沙沟镇、周营镇、新城街道所辖村<社区>户籍),且需在2023年9月12日前取得;

  7、考试成绩加分条件:对报考保管员、粮油保管员岗,持有粮油质量检验员或粮油保管员证者在笔试成绩处加10分,以上资格需在2023年9月12日(含)前取得。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

  8、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9月12日。

  9、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现役军人;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③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⑥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⑦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⑧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⑨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1: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uecheng.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户口本(需要上传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1:00

  公司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9月15日16:00后(报名最后一天),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9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照《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职数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而造成空缺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调剂至其他招聘岗位。注:枣庄市薛城永丰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不可以调剂岗位。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下载准考证时一并下载《2023年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粮储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职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2023年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2)笔试《准考证》。

  (3)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板)。

  (4)二代身份证。

  (5)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

  (6)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7)查询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8)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9)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 2023 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在职人员或已经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还须提交高级工证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

  (1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面试得分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若去掉最高分值仍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办法另行通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如合同内不满3年离职的,按照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核算外工资予以收回。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公示期满1年内对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国有粮食企业薪酬制度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等。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服务电话:0632—4471009

  ·附件:2023年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doc

  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rsj/202309/t20230912_1753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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