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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公开选聘公告(3人)

2023-10-09 11:17:38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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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公开选聘公告(3人)

  附件1 2023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聘报名表.xlsx

  附件2 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公开选聘岗位汇总表.pdf

  为进一步充实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服务保障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班子成员1名,内设机构管理岗2名。

  二、选聘范围

  济南市(含区县)各级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已在高新区管委会聘任体系内工作人员不在此次选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10月前取得)。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内设机构管理岗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以后出生),班子成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以后出生),人岗相适度高、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经历和工作能力:

  (1)报名班子成员的,应为现任副处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上干部,且任职满2年以上。

  (2)报名内设机构管理岗的,应为现任副处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干部或任正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满3年以上干部。

  (3)任职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8.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

  3.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选聘条件人员,自行下载《2023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于2023年10月10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名简历进行筛选,组织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进行面试。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选聘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选聘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考察。

  面试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实施,经面试小组综合评议,认为选聘岗位无适合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三)考察

  由选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存在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予以考察。考察时一并对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四)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等额递补考察人选,按程序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本次选聘的人员按照《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按照聘任岗位兑现绩效薪酬。录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资格。

  2.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31-88871737(工作日9:00-17:30)

  监督电话:0531-88871538(工作日9:00-17:30)

  报名邮箱:gxqjgw@jn.shandong.cn

  附件1 2023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聘报名表.xlsx

  附件2 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公开选聘岗位汇总表.pdf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转载:http://innovation.jinan.gov.cn/art/2023/10/9/art_17708_4808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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