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0 13:05:07 文章来源:得人招聘网微信公众号
2023德州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公告(第三批)
根据《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要求,现将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第三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第三批)名单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集合报到,领取通知单后体检。未按时到场领取体检单的视为放弃岗位应聘。
体检集合时间:2023年10月11日(周三)上午08:30
体检集合地点:
乐陵市公安局:乐陵市阜锦路509号(乐陵市人民医院急诊楼一楼)
禹城市公安局、夏津县公安局:山东德仁四方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厚德楼一楼人才服务大厅
三、体检费用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报到。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资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参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山东德仁四方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9Z-mSSOOt2frFYBcitU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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