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 10:25:29 文章来源:新泰市人民政府
2023年泰安新泰市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100人)
根据《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2023 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泰公岗办发〔202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我市公开招聘2023年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700人。主要设置劳动监察员、文明实践员、社工服务员、公共服务员等岗位,开发计划见附件1:《新泰市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400人。主要设置农产品质量监督员、公墓管理员、村容保洁员、治安联防员、宣传助理员等岗位。开发计划见附件2:《新泰市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或在城镇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营业执照或是股东、监事的,是公职人员及村两委成员的,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16-24岁失业青年;
(八)二孩妈妈。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我市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报名。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以上五类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各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强度、出勤天数、工作绩效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由市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附件3:《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民主评议
10月26日民主评议。由各乡镇街道组织,通过民主评议或面试测评方式确定录用对象,评议结果相同的,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
(四)张榜公示
10月26由乡镇(街道)对评议结果及时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
10月27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公益性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就业系统。
(六)培训上岗
自11月1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村居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附件4:《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是残疾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民主评议
10月26日民主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指导村(社区)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并掌握评议全过程,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宣传栏张榜公示。
(四)复审公示
10月27日复审。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由村居(社区)报经乡镇街道审核。
10月28日-30日公示。审核合格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
10月28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同时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乡村岗位开发汇总表》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公益性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就业系统。
(六)培训上岗
自11月1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联系电话:0538-7223351
附件:1、新泰市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新泰市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xlsx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原文标题:新泰市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新泰市2023年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tai.gov.cn/art/2023/10/20/art_47996_10329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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