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0 15:24:31 文章来源:未知
2023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8人缴费入口
报名入口>>>2023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8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48人)
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1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1:00—12月25日18:00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dzfybj.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 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 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 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 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 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 12月 25日 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 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 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 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 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 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 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 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11:00—12月25日18:00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 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 当的,应注明后退回应聘人员进行修改(应聘人员应随时关 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 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 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 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 审时使用。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 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 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报名结束,初级、中级本科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 3倍的,计划招聘 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2 人(含)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代码 22-25中医学硕士研究生以上不设开考比例。招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及硕士研究生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 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 1 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 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 通。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 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 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我院介绍有关情况,我院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初级、中级本科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 技术高级岗位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只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成绩。
(一)笔试
1、考试类型:医疗医技类(医疗医技基础知识)、护理 类(护理基础知识)、院感管理类(院感管理基础知识)、综 合类(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和硕士研究生岗位考生按照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详见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 3);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 单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及《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 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 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 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 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 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 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进行面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医疗医技类、中医类、护理类,采用专业考试方式。专 业考试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
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 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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