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5 08:33:20 文章来源:兖州就业微信公众号
2024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13人)
2024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13人)
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扎实推进“平安兖州”建设,根据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一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辅警共13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说明》(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有特殊技能和部队退役的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优先招聘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及子女。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附件6)。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招聘简章内容,自愿报名。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495759334@qq.com。
1、邮件标题:姓名+手机号
2、邮件内容(以下内容用同一个压缩包发送):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同一个页面上、JPG或PDF格式);
②户口簿的户主页(标明户口性质的那一页)、索引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扫描件(以上三页扫描到同一个页面上、JPG或PDF格式);
③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或证明、特殊技能证书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④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⑤其他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⑥1寸近期彩照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⑦填写完整的附件2(个人简历和亲属栏严格按备注要求填写)、附件3、附件7(excel或word版);
⑧附件6《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扫描件(如需要)(JPG或PDF格式)。
⑨附件4《诚信承诺书》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签字捺印后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4日。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听通知携带身份证、附件6《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原件、附件4《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到达比例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处置、形象气质、岗位适应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三)体能测评。共测评三项内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因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致使拟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
七、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手续,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辅警岗位工作。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被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为3700元左右(含单位、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动态调整,经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人员每年月工资增加100元,聘用期间,发放制式辅警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13705370940
附件:
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原文标题: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FFgS8fWDYVJtXb1kxTW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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