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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简章(1人)

2024-03-15 16:03:47 文章来源:蔚蓝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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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简章(1人)

  2024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简章(1人)

  因工作需要,受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合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等情形。

  3、年龄在18 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5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有两年以上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不限专业,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五笔等文字录入速度(看打及听打)60 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达到 90%以上。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者优先。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参与之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3月21日16:00,逾期不受理。

  具体方法:报考人员微信关注公众号“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点击“报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温馨提醒:为避免错过招聘考试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通过手机操作关注公众号后点击报名,因系统原因电脑页面报名或未关注公众号报名的均接收不到后续系统通知,因未按简章要求报名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根据页面要求,注册账号,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必须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如有)等。上传的材料照片(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200K以下)。

  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写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按照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将在公众号【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到资格审核通知,请及时登录查看,并在2024年3月21日17:00前完成缴费。

  (三)考试

  1、打字速度测试

  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对面试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1)身份证;(2)户口本索引页、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证明纸质版;(4)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证明;(5)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征信报告;(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如有)等。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拟录用人员上报考察所需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个人遵纪守法等情况。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进行试用和岗前培训。

  三、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东营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转为正式录用人员。

  1、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试用期满每月基本工资319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经考核成绩优异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人均约5000元/年)。

  3、不能适应所做工作的,在录用期内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一旦缴费视同自愿参考,缴费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者不能退费,特此提醒!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yslhr.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电话:0546-8615777

  咨询电话:0546-8615888

  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原文标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简章-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http://www.dyslhr.cn/show-1-17321.aspx

(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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