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9 16:57:14 文章来源:东营消防微信公众号
2024年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2024年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国家征兵考核工作规定的政治条件和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5、志愿服务消防事业,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年龄为18至30周岁的男性公民;
2、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3、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优先录用;
4、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 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年龄限制至38周岁;
5、体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消防文员:
1、办公室文秘: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或具备文秘、公文写作相关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基础,能够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2、消防监督协理员:本科以上学历,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法学、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
3、财务员: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税务等知识储备,能够熟练操作财务办公软件,有初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接警员:负责日常接处警和执勤战斗过程中拍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归档工作,能够接受夜间轮班,具有公文写作相关经验,能够熟练使用基础办公软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5、消防文员招收对象为21周岁至25周岁。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的;
5、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待遇标准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须经45天集中培训,分配至各消防救援站进行45天到岗实习,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定岗,培训、实习期间工资约3380元/月(含五险一金),转正后定级定岗工资约4580—6580元/月(含五险一金),工资逐年递增,体育文艺专业人员等特殊人才工资面议。
消防文员:在全市范围内调配,工资约3000—3500/月(含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队员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如因单位工作需要不能保证休假的,依法发放未休假补贴。
4、国家法定节假日主动放弃休息留队值班备勤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被装、服装、伙食、住宿,按照相关标准统一供给,消防文员工作期间不提供食宿,报名文员岗位,本县区人员优先录用。
6、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7、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优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参加驾驶员培训,晋升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并发放岗位补贴。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31日。符合招收条件网上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成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兵携带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职业技能类证书(如有)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dyzdzzc@163.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面试体检合格后提供政治审查表,政治审查不合格或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测、面试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见附件《体能考核标准》。
2、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业务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人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体测和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
特别提示
(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
在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
应聘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
本简章由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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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46-7298922
18464339576
原文标题: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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