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10:30:59 文章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4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相关规定,对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才计划”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9:30—12:00。
2.地点: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楼会议室(济宁市洸河路133号兴唐大厦)。
二、现场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清单
1.《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复印件留存);
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
3.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2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
4.1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留存);
4.2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考生现场签订承诺);
4.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生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考生现场签订承诺);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见引进公告附件7);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7.报考法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三、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应由初审通过人员本人参加。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弃权。弃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个人自愿放弃2024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的声明》(附件),于2024年3月20日18:00前报送到本单位邮箱:(gjjzxdjk@ji.shandong.cn)。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面试工作方案将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gjj.cn/)公布。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联系电话:0537-2609829
附件:个人自愿放弃2024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的声明.docx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章来源:https://www.gjj.cn/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html?seqno=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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