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7 14:24:34 文章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才引
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垦利区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关于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可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13号楼(育才路267号)8楼会议室。
四、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一)《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应补充完善“家庭成员情况”相关人员信息,填写的范围为:(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或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签订)。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业成绩单中文翻译版)。
4.《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参加竞赛比赛获奖及获得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1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报考岗位12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7.选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8.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未留存《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可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三)考核评价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46-2881377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原文标题:垦利区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关于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kenli.gov.cn/art/2024/4/16/art_259464_10359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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