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09:50:35 文章来源:聊城东昌府区
聊城东昌府区2024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方案
聊城东昌府区2024年度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鲁卫发[2021]3号)有关规定和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东昌府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和现场审核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协同联动。组建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专家库,并审核考生材料。
二、网上报名
请师资人员和考核申请人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7月18日至7月31日期间登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系统在线”模块,进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三、县级审核
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7月18日至7月25日对师资人员进行线上审核,2024年8月1日至8月6日对考核申请人进行线上审核。经线上审核同意的考核申请人,须从系统导出报名材料并完善相关信息,携带相关资料(见附件)于2024年8月7日至8月9日到我局中医药科技教育股(聊城市松桂路77号1号楼4楼420房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不受理报名申请,不受理跨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一经上交概不退回。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考核人员、师资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卫生机构,区卫健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考核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核期间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上报省、市卫健委和相关部门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师资人员和考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及报名,各环节截止日期当日24: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县级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请各级各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考生自觉抵制培训机构,杜绝材料造假;严肃指导老师、推荐医师纪律,杜绝盲目推荐考生;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有效疏导矛盾,切实做好县级初审工作。
联系电话:0635--8419286、8419170
附件:考核申请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东昌府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考核申请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考核申请人参加县级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未标注份数的为一份,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连续跟师满五年的合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
一、师承学习中医人员
1.《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3.《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一式两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推荐医师的《推荐医师承诺书》(一式两份);
6.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指导老师的《指导老师意见表》(一式两份);
8.指导老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由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
9.师承学习人员指导老师带教医疗机构同意意见函;
10.连续跟师满五年的合同原件、复印件;
1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相关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原件(须经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核准);
12.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可提供相应的图片及视频材料等)原件、复印件2份或电子版。
其中,第1、2、3、5、7、9项通过系统导出打印后完善相关信息。考核申请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二、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
1.《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3.《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一式两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推荐医师的《推荐医师承诺书》(一式两份);
6.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指导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8.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多年实践人员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连续满五年证明》,或者十名《患者推荐证明》,或者在本省取得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
9.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可提供相应的图片及视频材料等)、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或电子版。
其中,第1、2、3、5、8项通过系统导出打印后完善相关信息。考核申请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来源:http://www.dongchangfu.gov.cn/site_dcfqwsjkjr/channel_kf_dcfqwsjkjr_64e5bfc8a1bb1cc664ffd3b9/doc_6639882e54e62d37518167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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