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0 11:30:57 文章来源:莱阳人民政府
2024年烟台莱阳市公费医学生体检通知
2024年烟台莱阳市公费医学生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烟台市公费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烟台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简章》等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集合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7:10。体检时间约一上午。
集合地点:莱阳市中医医院查体中心(莱阳市五龙北路33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须填写体检表格,请自带笔)。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每人450元),请提前准备好现金,费用统一收齐后交付体检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天与卫生健康局联系),经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莱阳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7日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5.参加体检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2024年烟台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简章》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5-7286086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5日
原文标题:2024年莱阳市公费医学生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aiyang.gov.cn/art/2024/8/15/art_43683_2973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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