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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枣庄市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已开通

2024-10-09 14:37:14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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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枣庄市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已开通

  报名入口>>>2024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35人)

  报名程序

  (一)报名

  采取应聘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报名步骤如下:

  1.经组织推荐的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登陆“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阅读应聘须知、填报说明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选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联系。

  3.应聘人员上传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应聘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确认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聘任)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区(市)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大小控制在2M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8日11:00—10月13日16:00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2024年10月12日16:00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选聘要求的岗位;其中,选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8日11:00—10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9:00—10月2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聘岗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岗位。核减和取消选聘计划情况,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取消选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不再改报岗位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导致应聘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选聘程序。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选聘岗位要求和《应聘须知》(附件2),向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综合写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0日9:00—11:3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为3:1。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为1:1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本场面试有效平均分。

  面试前,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同时列为考察体检人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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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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