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 20:42:19 文章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不低于50(含)分。
二、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由枣庄市教育局、招聘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及社会信用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审查档案
仍未提交以下材料的,须在考察阶段提交: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现场考察、个别谈话
采取到考察对象就业单位进行考察、与相关人员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查询违法犯罪信息
根据鲁检会〔20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四)查询社会信用记录
参照公务员招录工作方案,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社会信用查询。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附件: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_枣庄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edu.zaozhuang.gov.cn/xxgk/gggs/202410/t20241028_1955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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