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20:24:28 文章来源:得人网
2024德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公告(三)
2024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公告(第三批)
根据《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要求,现将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第三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第三批):市公安局局直单位、宁津县公安局、庆云县公安局,名单详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集合报到,领取体检通知单后当天体检。未按时到场领取体检通知单的,视为自愿放弃。
集合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上午8:00
集合地点:山东德仁四方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才服务大厅(德州市天衢新区尚德六路1088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未携带的,不得参加体检。
2、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保持空腹并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若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第三批)名单
德州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
原文标题: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i5lAerCL0gFkXXKEQR8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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